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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愛” 讓生命得到自由
有個男人愛他的妻子,想送她禮物。因為愛他,她以感激的心情接受了禮物,因此她也覺得需要回贈他。順著她的需要,她回贈了丈夫,但為了可靠起見,她的回贈比她所接受的多了一點。因為她帶著愛來給予,他也欣喜地接受了禮物,並且同樣回報多一點。良知以這種方式,維持著一種動態式的非平衡,而這對伴侶的互愛關係,隨著施與受的數量增加而繼續加深。 這種幸福不會從天而降,那是我們願意在親密關係中「增加愛」所帶來的結果——藉由「需求和接受」來增加愛。而隨著如此大數量的交換,我們覺得輕鬆自在、公平和滿足。在所有已知的施與受的方式中,這個方式所得到的滿足最深刻。 當平等互惠的對待不可能時,如何達到施與受的平衡? 在某些關係中,給予者和接受者之間存在著不可克服的差異。例如,父母與孩子之間,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父母和老師是最初的給予者,孩子和學生是接受者。當然父母和老師也從孩子那裡接受,但是,這僅能減少差異,不可能抹平差異。在這類情況中,不可能以對等的給予來實現它的平衡,所以必須以不同的方式來達到均衡和滿足。 父母曾經是孩子,老師曾經是學生。從上一代手中接受的東西又給予下一代時,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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