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如我們在自己生命中經歷到的一樣,每一樣有生命的東西,都是在面對很多障礙中成長及發展的。這意謂著我們不光和周圍環境有交換,我們還與它們有持續不斷的衝突。這種衝突常常需要我們摧毀別的生命才能存活。我們沒法避免這樣的經驗,那就是在這衝突中,別的生命與我們戰鬥,也想將它們強加於我們,想要毀滅我們,或者至少想要建立邊界。
在一個團體內部,特別是在一個家族內部,個體往往糾纏於其系統過去未解決的衝突中,而其本人並沒有意識到它。這意謂著未解決的衝突在此人靈魂中復活了,並在此尋求解決。但這是不可能解決的,因為這衝突現在轉移到一個既沒有意識也沒有力量或權利能了結這個衝突並讓當初涉及衝突的那些人和解的家族成員身上去了。 譬如,第二次婚姻生出的小孩,可能承擔著他父親和他第一任妻子的衝突。那麼這個孩子會無意識的,對父親表現出與他的第一任妻子類似的感受及行為。衝突必須在它最初開始的地方才能完結。 無論我們在衝突中或輸或贏,是捕獵者或是犧牲者,只有看到整體我們才能平等的同意自己與他人。就算我們攻擊他人或者保護自己,從內在我們都可以超脫於自己的角色。我們可以以一種歸於矛盾的中心的態度來處理它,讓它趨向整體中的平衡。
換句話說,矛盾衝突並不只是關於我們自己的,它其實是整體在同時攻擊並保衛自己。所以在衝突的中心我們要與整體保持一致,我們要在其中與自己也與他人在一起。
摘錄自:遇見真理
伯特.海寧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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